代账会计有哪些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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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3 03: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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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帐代账人员有哪些行为视为犯罪行为呢:
1,侵占公款,利用职务之便多发工资;挪用公款用于个人使用;利用多个公款账户,提取钱款进行赌博或盈利活动,并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对资金进行分配,来坚持资金账面平衡敷衍审计。
2,做假账,在负责公司账目的交代过程中,通过制作虚伪事务账目和开设假账户的方式,将公司资金以事务结算的名义转账至其他账户;在公司账目出现缺发票的情况时,购买假发票充入账面,并自己打印假发票向他人出售。
3.隐匿管帐凭证。因不满公司领导或其他原因而回绝交出有其保管的管帐凭证和现金账簿。
4.虚开增值税发票,为敷衍税务机关查看,掩饰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销不平衡的问题,而采纳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办法,构成犯罪。
5.管帐核算不实,违反管帐准则,在管帐核算上动手脚,或虚报利润,或分散成本,以遮掩偷税的行为。
6.注册管帐师出具不实文件,注册管帐师作为从事审计、管帐咨询和管帐服务事务的专业执业人员,却违反执业法规守则,知法犯法,为委托人出具严峻虚伪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