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
最新资讯
2019-03-13 03:02:10
来源: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则,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方针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能、文明,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相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许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同意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则:“对个人获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许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9)267号文件进一步规则,依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则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根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获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则,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获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5)依照国务院规则发给的政府特殊补助(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同意发放的其他各项补助、补助)和国务院规则免税的补助、补助(现在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补助、资深院士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则,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方针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能、文明,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相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许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同意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则:“对个人获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许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9)267号文件进一步规则,依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则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根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获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则,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获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5)依照国务院规则发给的政府特殊补助(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同意发放的其他各项补助、补助)和国务院规则免税的补助、补助(现在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补助、资深院士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